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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灯具ERP能效出口需要做哪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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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5-18 23:4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LED照明灯具ERP能效的第三阶段即将实施,灯具的能效要求越来越高!

    以下资料做个简单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到需要的朋友。

    什么是ERP
    ErP = Energy-related
    Products,即能源相关产品。指的是任何已经投放于市场和/或已经被交付使用的.而且在其使用过程中会对能源消耗有影响的产品。它包括那些被ErP指令涵盖的能源相关产品的部件,它们作为独立部件针对最终用户被投入到市场和/或被交付使用,而且它们应能够被独立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灯具ERP能效认证

    灯具最新能效指令EU
    NO.1194/2012将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2年12月14日,指令EU 1194/2012发布;

    指令发布20日后即2013年1月3日生效;
    2013年9月1日实行第一阶段要求;
    2014年9月1日实行第二阶段要求;

    2016年9月1日实行第三阶段要求;

    灯具ERP认证定向灯和非定向灯

    “定向灯”指的是在π
    sr的立体角范围内具有80%光输出(相当于120°锥角)的灯,“非定向灯”指的是一种非定向灯的灯。
    通俗地讲,有反射杯或罩的灯泡一般都是定向灯,球泡、烛形泡之类均为非定向灯。
    244/2009/EC主要针对非定向灯,因此非定向的LED灯泡也是包含在该指令内。但是该指令对非定向的LED灯泡也只有光效要求,而且还没有给出测试方法。LED灯具最新能效指令EU
    NO.1194/2012与能效标签指令NO.874/2012将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早期失效率(1000小时)低于5%的要求,将伴随着ERP的正式实施强制要求。而测试时间至少要求6000小时的寿命测试和光衰测试则延长至2014年3月1日实施,因为长达250天的测试周期,因此

    从2013年9月1号起所有灯具能源类产品需要申请ERP认证才可进入欧盟市场

    ERP认证涉及到的测试项目包括
    1、6000小时残损率大于或等于0.9,(因为测试时间较长,该项要求从2014年3月1日实施);
    2、6000小时光通量维持率大于或等于0.8(因为测试时间较长,该项要求从2014年3月1日实施);
    3、失效前开关次数大于或等于15000次(额定寿命30000小时)或大于等于额定寿命以小时计算的二分之一;
    4、启动时间小于0.5秒;
    5、至95%光通量所需时间小于2秒;
    6、早期失效率小于或等于5.0%(正常点亮1000小时);
    7、显色指数大于或等于80%,用于室外或工业用途的显色指数大于或等于65%;
    8、色容差于小或等于6db;
    9、功率因素的要求:功率小于或等于2W,无功率因素要求;2W至5W,PF值要求大于0.4;5W至25W,PF值大于0.5;功率大于25W,PF值大于0.9。

    灯具ERP能效标签(EU)874/2012

    2012年9月26日发布。但是它的草案跟定向灯的指令草案同时评议,也许很多读者已经阅读过草案的内容。但正式发行的版本跟草案还是有一定差别该指令最终会取代98/11/EC。

    该指令范围覆盖的产品包括细丝灯、荧光灯、高强气体放电灯、LED灯和LED模块。该指令还适用于使用上述光源的灯具,包括整体使用在其它产品中的情况,但是它的能源输入不依赖产品的首要用途,如家具。该指令不包括:

    (a)光通量小于30lm的灯和LED模块;
    (b)使用电池的灯和LED模块;
    (c)使用在器具中,主要使用目的不是照明的灯或LED模块,如i.发光作为化学或生物过程的媒介物(如光学治疗、园艺学、灭蚊器等产品)
    ii.影像和投影产品(如相机的闪光灯、复印机、投影仪等)iii.加热(如红外灯)
    iv.信号传输作用(如机场灯)但如果这些灯标明为照明使用,则不排除在此指令范围之外。
    (d)灯和LED模块是灯具的一部分,不可由最终用户移除,除非作为分离的一部分单独出售;
    (e)灯和LED灯使用在首要用途不是在照明的产品上,但是如果灯单独出售,则应该包含在此指令范围;
    f ) 灯或L E D
    灯不符合指令2009/125/EC2013和2014年的要求;
    (g)设计使用(a)到(c)点列出的灯或LED模块的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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