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部人员证实,海关内部近来正在悄然执行一项通知!所有出境货物的木质包装都要加施IPPC标识。 通知重点内容 近期总署陆续收到多个国家或地区关于我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不符合规定的通报,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 1.未加施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规定的标识; 2.已加施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但仍被国外检出活体有害生物 为了确保出境货物使用的本质包装符合输入国家或地区检疫要求,避免企业遭受经济损失,根据《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的规定,现要求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按规定的检疫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各海关对出境货物进行查验时,一并对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进行抽查,不符合规定的,不准出境。 该通知有理可依 事实上,国家对木质货物及包装一直有熏蒸的相关要求,只不过以前熏蒸是商检管,查验又是海关管,所以一直以来监管部门对出口木质包装熏蒸一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随着关检开始融合,加上海外国家投诉增多,这方面的要求未来将越来越严格! 哪些国家和木质产品需要熏蒸? 跨境小伙伴在使用木包装箱承载设备出口时,首先应该清楚了解出口对象国家对于木箱的标准,再合理的设计符合出口对象国家的标准的木箱,同时要密切关注货物出口后的通关等信息,保障出口贸易顺利进行。 对我国出口的出口木箱包装物进行熏蒸的国家有:美国、加拿大、欧盟、日本及澳大利亚,其中对美、加必须出具官方熏蒸证书。 熏蒸要注意些什么? 1、熏蒸时间:熏蒸必须达到24小时,熏蒸后熏蒸队在柜门上施加有骷髅标志的熏蒸标识。24小时后,熏蒸队将标标识取下,散毒需要4小时,然后才可以安排入港。若散毒时间不够就将柜门关上可能会到货物造成损害。 2、对包装的要求:木质包装不能有树皮和虫眼。如果木质包装有树皮,一般报关行会帮助客户将树皮铲掉;如发现有虫眼,则需要通知发货人更换包装。熏蒸后如要求出熏蒸证,为目的港进口清关所用,货走后不可以补。(建议客户都出此证)。 1)标签内容 IPPC即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根据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4号公告通知,自2005年3月1日起输往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带木质包装的货物,其木质包装要加盖IPPC的专用标识。(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除外) 2)填写完熏蒸联系单,待检疫人员签字后,方可熏蒸,否则熏蒸队不给作熏蒸。 3)熏蒸药剂:CH3BR (一般情况下) 4)填写报检单时,若货要加标识,填在“备注”里。 5)进口报检:货到目的港,换得提货单即可报检报关。对于进口货必须报检。 |